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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1

為遏制噪音車,環境部針對排氣管實施改裝排氣管(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於114年起針對未認證排氣管即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900~1,800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所有車主在安裝排氣管需安裝原廠排氣管或認證排氣管,若是安裝認證排氣管者仍需持車行商營業登記影本、發票或收據、行照及車主雙證件前往監理站辦理。即使車主的車輛排氣管已完成認證,仍須注意操駕及妥善保養。噪音問題不僅可能源自排氣管本身,還可能因其他車輛部件如傳動系統、引擎等因素引起,倘車輛使用期間經主管機關以科學儀器或檢驗測定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仍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或第28條規定,處車主或使用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環保局提醒車主能夠全面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以避免因噪音問題遭到民眾、警方或環保單位的檢舉通知到檢。

環保局提醒車主定期檢修車輛,尤其是排氣管、引擎及傳動系統;提升操駕習慣,避免高轉速或其他可能增加噪音的行為;密切關注相關法規及公告,確保車輛符合法律與環保要求。所有車主共同努力,降低因車輛噪音問題所帶來的環境困擾與法律風險。透過遵循保養原則及養成良好的操駕習慣,不僅能提高行車安全性,更能為社會環境的整體改善貢獻一份心力。

新竹縣排氣管認證宣導文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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