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都市化進程加速與人口密度提升,夜間噪音問題日益嚴重,對民眾的生活品質造成明顯衝擊。為確保民眾能享有安寧的夜間睡眠環境,本局積極採取行動,針對陳情熱點設置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結合科技與法治,築起城市夜間安寧的防線。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結合了聲學偵測與影像辨識功能,能於特定時間段內自動偵測超標噪音來源,並即時拍照紀錄,作為後續執法與舉證依據。設備設置在民眾陳情熱點,能精準蒐集違規事證,有效抑制噪音污染行為。然而,部分民眾對於設備設置持反對態度,甚至直接進行干擾與破壞行為。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這些行為可能觸犯以下法條,如有影響執法成效,甚至造成公共財物損失者,本局基於保障公共利益並維護執法公正立場,將依法追究行為人相關刑、民事責任,切莫以身試法。
1. 刑法毀損罪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354 條,故意毀損公私財物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15,000 元以下罰金。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屬於公務機關所設置之公有財產,任何破壞、損毀、拆卸其零組件等行為,均已構成毀損罪,行為人依法究責。
2. 妨害公務罪
如有意圖使執法設備無法發揮監測與舉證功能,採取遮擋、干擾、移動等行為,足以妨害環保局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可依刑法《妨害公務罪》追究刑責。意圖干擾設備執行監控,致使執法無法順利進行,即屬「妨害公務」之範疇,依刑法第 135 條等相關條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90,000 元以下罰金。
3. 其他相關法規
若破壞行為造成大範圍損失,還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罪、損害賠償等民事訴訟。本局將視情節輕重,依法提起刑事控告並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共秩序與社會利益。